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 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处理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
4.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5.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工作、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
7.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8.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9.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10. 依法行使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区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11.承办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黑山镇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综治办、安监办、建管办、重点办;6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所、财政所、水利站;2个区级部门派驻机构,分别为国土所、司法所。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万盛经开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2018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90.50万元,支出总计1490.5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04万元、减少比率9.26%,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市级和区级基础设施专项资金125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90.5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52.04万元,减少比率9.26%,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市级和区级基础设施专项资金收入1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0.50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9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04万元,减少比率9.26%,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市级和区级基础设施专项资金支出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1.77万元,占98.07%;项目支出28.73万元,占1.9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9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04万元,减少比率9.26%。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市级和区级基础设施专项资金收入1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50万元,增长12.41%。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139.2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9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04万元,减少比率9.26%。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市级和区级基础设施专项资金支出1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50万元,增长12.4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人员工资调标、政府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调标增加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61.51万元,农林水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44.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0.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年初数增加13.6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59万元,占34.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51万元,增长13.46%,主要原因机关事业人员工资调标、政府长期聘用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28万元,占4.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7万元,增长10.24%,主要原因是主要为了丰富旅居人口的业余生活,增加开展文化活动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6.48万元,占23.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4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后,增加了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09万元,占8.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8万元,增长18.94%,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工资和工资调标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的增加。
(5)农林水支出343.81万元,占23.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81万元,增长14.99%,主要原因机关事业人员工资调标、村社区干部补贴调标和工作经费支出的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91.25万元,占6.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8万元,增长17.6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1.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25万元,增长9.2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人员工资调标、政府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调标增加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6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13万元,下降33.31%,主要原因是政府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严把审批关,大幅压缩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对企业的补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万元,下降4.2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低于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7万元,下降比率9.94%,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更加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数据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9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科室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6.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更加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6万元,下降14.32%,主要原因是今年更加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2.8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区县到我镇学习调研乡村振兴工作、招商引资、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和业务专家到镇指导专业技术发生的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呈下降趋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0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严把接待标准、严控接待范围,减少接待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47批次1,35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3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对企业的补助。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0万元,下降9.78%,主要原因是今年厉行节约,压缩办公经费和邮电费开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种树苗、办公家具和设备购置。
(四)特别说明
公开表中如有分项数与合计数存在小数尾数差异,是决算软件自动提取数据时四舍五入收舍导致。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认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本单位预算超过50万元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围绕目标绩效,加强各个环节的衔接,形成整体合力,明确进度、质量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项目实施进度的摸排与年初目标计划的比对,梳理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经分析,本单位纳入绩效管理项目1个,总额160.5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60.55万元。该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已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实际成效价格为83.46万元,截止年底项目总体完成79%,整体推进效果良好,达到年初目标预期。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696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