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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588903728C/2019-02355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主题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19-11-18 [ 发布日期 ]2019-11-18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有效性 ]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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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1-1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执行政策法规、推动经济发展、搞好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维护和谐稳定。

(二)机构设置。丛林镇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独立机构数8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党委、政府、人大),事业单位5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5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742.64万元,支出总计1,742.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7.75万元、下降10.19%,主要原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742.6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97.75万元,下降10.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2.64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4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7.75万元,下降10.19%,其中:基本支出1,630.13万元,占93.54%;项目支出112.51万元,占6.46%。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无结转结余事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4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7.75万元,下降10.19%。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64万元,增长14.0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工资调标,增人增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和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社区增资及补发工资;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4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7.75万元,下降10.19%。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64万元,增长14.0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工资调标,增人增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和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社区增资及补发工资;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2.70万元,占48.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80万元,增长29.4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人增资。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81万元,占2.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72万元,下降43.8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7.07万元,占15.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53万元,增长15.35%,主要原因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和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社区增资及补发工资。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25万元,占6.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33万元,增长93.8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医疗卫生投入。

(5)城乡社区支出100.72万元,占5.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为年初未预算。

(6)农林水支出284.58万元,占16.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99万元,下降30.8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89.51万元,占5.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4万元,下降5.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0.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18万元,增长23.2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6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28万元,下降34.23%,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83万元,下降37.9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14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15万元,增长74.16%,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大、专项工作增多、例如扶贫、项目开工、公车使用概率高、运行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8.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到镇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97万元,下降74.7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87批次1,87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0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8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喊少238.02万元,下降59.8%,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

(四)特别说明。公开表中如有分项数与合计数存在小数尾数差异,是决算软件自动提取数据时四舍五入收舍导致。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0.7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经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发挥较好,我单位通过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332619。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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