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森林防火禁火令》政策解读(文字)
文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和《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森林禁火期:2025年3月27日—5月10日。
森林禁火区域:全区所有林区和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
遵守事项:进入森林禁火区域内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严格执行扫描二维码进出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
建立责任制度:电力、通讯、燃气、危化易燃品等负有森林防火主体责任的经营单位或个人,要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坚决消除。
执行依据:对不听劝阻,违反本禁火令者,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灭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或者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19或48271138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