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的通知
日期: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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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05

万盛财建发〔2024〕21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的通知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区县部分)的通知》(渝财农〔2024〕54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65万元(资金明细见附件)。
请你单位结合项目实际,按渝财农〔2024〕54号文件要求做好资金监管,将下达的转移支付支出准确列入相应收支科目,并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严格执行项目计划绩效目标,加强追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预算单位 |
上级文号 |
摘要 |
金额 |
功能科目 |
经济科目 |
合计 |
565 |
|||||
1 |
规划自然资源局 |
渝财农〔2024〕54号 |
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区县部分)的通知 |
565 |
2130299 |
3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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